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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女子奶茶里喝出死苍蝇,商家辩称因天气湿热仅可退款,法院:赔偿1000元

2025-04-11 07:25:00     阅读量:0

来源:广州日报

发现外卖里有异物,

你会怎么做?

广东惠州的黄女士(化名)

通过外卖平台购买了奶茶,

在饮用过程中发现了一只死苍蝇。

因协商赔偿不一致,

该消费者愤而告上法院。

近日,

案经广东法院主持调解后,

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

商家退还了奶茶费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

一日,黄女士通过外卖平台,在某奶茶店购买了5杯奶茶,共计38元。不料,在饮用过程中,她在其中一杯奶茶中发现了一只死苍蝇。

黄女士第一时间与商家取得联系,但商家仅提出退款处理,并以天气湿热为由进行辩解。黄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黄女士分别在外卖平台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了投诉。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下,商家承认了错误,提出按照购买金额的三倍即200元进行赔偿,但黄女士坚持要求商家赔付1000元。

由于双方协商无果,黄女士将此事诉至惠州市博罗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黄女士在奶茶中喝出苍蝇的事实清楚,其索赔要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庭审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申请对本案撤诉,商家最终退还了黄女士奶茶费38元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遇到问题食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提供与商家存在买卖合同、餐饮服务合同等法律关系,以及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所以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购买记录,以及对问题食品进行拍照录像等。在保留证据的同时,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赔偿。

若商家拒绝赔偿,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投诉。如仍未得到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知多少

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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