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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索酬不成怒摔泄愤?一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2025-04-02 21:06:00     阅读量:0

广州一男子在捡到他人手机后索要报酬,被对方拒绝后竟怒摔手机泄愤。注意了!拾金不昧是美德,“拾金不退”可要担责,该男子为此被行政拘留5日。因不服处罚,他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记者今日获悉,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该男子的诉讼请求。

2023年2月,李某捡到蔡某手机,双方约定在白云区某地铁站出口见面协商,后因手机返还及报酬支付发生纠纷。

现场监控显示:李某从口袋掏出蔡某手机,先是猛力摔向地面,紧接着又捡起再次重重摔下,随后更是将手机朝地铁站楼梯口下方扔去,导致手机严重损坏、无法使用。蔡某随即报警。

据悉,蔡某于2020年花费约1500元购得此手机。2023年2月25日,白云公安分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李某不服,经提起复议被维持后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与复议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给予赔偿。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办法官陈迪表示,本案中,现场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了李某损毁手机的全部过程,公安机关经调查后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复议机关决定维持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亦无不当。李某关于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并要求公安分局进行赔偿的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指出,该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在法律层面,明确界定了拾得人故意损毁遗失物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司法实践处理类似案件提供清晰参考,彰显法律对公私财物的保护力度,强化大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在社会层面,它向公众传递出拾金不昧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要求的信号,引导人们妥善处理拾得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警示大众在处理纠纷时应理性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因冲动行为触犯法律,维护社会和谐有序的秩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广铁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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