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退休老人被刑拘!警方紧急提醒
“我也是被骗的!”近日,在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讯问室里,4名年过六旬的退休老人连连喊冤。然而,法律不会因一句“被骗”就网开一面,他们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原来,为了赚取一点“好处费”,这4名退休老人与一名38岁男子宁某,主动将自己名下2至3张银行卡出借给诈骗犯罪团伙。即便明知转入账户的资金来路不明,他们依然按照指示对钱款进行转入、取现等操作,沦为了犯罪团伙“跑分”洗钱的“作案工具”。经警方调查,此次案件涉案1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90余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往往为了蝇头小利,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或各类支付账户出租、出借甚至买卖给他人。他们或许觉得这只是“帮个小忙”,却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一旦违反,即便尚不构成犯罪,也将面临公安机关的拘留、罚款等处罚。而若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或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都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犯罪团伙收购这些银行卡、手机卡后,常将其用于诈骗、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最终,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警方郑重提醒广大民众,当面对看似有利可图的“机会”时,请务必对自己发出三连问:“合法吗?”“正规吗?”“靠谱吗?”切勿因一时贪念,让自己的账户沦为犯罪工具,使“帮忙”变成“帮凶”,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来源:平安湖北、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