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防火!长治8人引发火情被抓!
春季是护林防火的高发季节,一支小小的烟头、一堆未扑灭的篝火、一片未燃尽的纸钱……都可能成为“燎原之火”。让青山化为焦土,这不仅意味着山林面积受损,涉案人员面临法律惩处,更给生态环境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以下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
壶关县

3月24日上午10时30分许,壶关县公安局石坡派出所接到乡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石坡乡杜家岩村出现火情。接警后,石坡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对起火原因、纵火人员进行调查,于下午3时将鲍某抓获。
经查,3月24日上午10时许,村民鲍某在自家地里干活间隙吸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在地边,导致可燃物被引燃,火势顺风蔓延至周边的山林引发火灾。目前,大火仍在蔓延,公安、消防、应急、各乡镇、各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附近村民正在全力扑救。
武乡县

2025年3月23日中午14时许,家住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下属村庄的暴某某在武乡县贾豁乡凤台坪村上坟烧香,引发火情,本人对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2025年3月22日中午10时30分许,洪水镇合家垴村史某某麻痹大意,在自家耕地违规焚烧秸秆引发火情,经奋力扑救将明火扑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史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之处罚。
2025年3月22日中午11时30分许,韩北镇南上合村王某某心存侥幸,在自家耕地内违规焚烧秸秆引发火情。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3月22日上午10时许,墨镫乡某村民史某某在自家耕地违规焚烧秸秆引发火情。经讯问,史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墨镫派出所已依法对史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
3月25日,故城镇某村村民张某某在自家耕地违规焚烧秸秆引发火情。经讯问,张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故城派出所已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3月25日,大有乡某村村民王某某在自家耕地违规焚烧秸秆引发火情。经讯问,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北社派出所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沁源县

3月22日上午9时许,沁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国道241新店上村路段荒草着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火情扑灭后,民警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勘查与走访调查。经查,事发当日因前方道路施工,车辆拥堵通行缓慢,货车驾驶人杜某在等待过程中,发现车内有一枚“二踢脚”,无聊之际他下车在道路西侧燃放,并将车内垃圾扔至路边排水渠后驾车离开,导致山坡出现明火引发火情。
3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贾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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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火情 供认不讳 日中 耕地 秸秆 王某 派出所 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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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3-26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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