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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法院 | 工程欠款引纠纷 柔性调解促和谐

2025-03-24 13:17:07     阅读量:100

近日,安康汉滨法院瀛湖法庭巧用“调解优先、分层化解”的柔性司法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8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线上+线下”调解方式,平衡企业利益,促成原、被告双方在案件受理后30日内达成调解协议,既保障原告公司及时回笼工程款,又为被告企业争取分期履行的缓冲期,实现涉企纠纷零成本化解。

2023年8月,原告某路桥建设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签订高速隧道路面渗水治理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150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进行了施工。2024年9月经双方结算,被告欠付原告工程款79万余元。被告因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短期资金困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80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及时调取相关证据,查明合同履行情况,了解被告公司的经营现状,在确认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核心事实无争议后,承办法官制定“调解三步走”方案:先通过微信平台组织线上证据交换,再运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头沟通,最后开展“圆桌调解”促成共识。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资金紧张的被告公司,详细释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提示逾期付款可能引发的失信惩戒风险;对原告公司,则结合《民法典》合同编条款阐释调解结案在缩短回款周期、降低执行风险等方面的优势。经多轮磋商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作者:孙元皓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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