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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涂屎在同事工位被拘5日,公司将其开除后遭索赔29万,法院判了!

2025-03-19 20:36:00     阅读量:0

刘某于2005年9月18日入职北京某汽车公司。2019年3月1日13时许,刘某将粪便涂抹在同事的办公桌上被查获。3月6日上午他被公安机关带走。3月7日至3月1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月9日,公司以刘某旷工为由,短信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刘某不服,表示旷工应当是主观上不提供劳动,而其因被限制人身自由,客观上无法提供劳动,不属于旷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29.1万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刘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在刘某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的情况下,公司对其做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并无不当。故对于刘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某仍不服,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高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再审期间,刘某未提交新证据。

刘某因为自身不当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公司据此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刘某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综上,高院裁定如下:驳回刘某的再审申请。

来源: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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