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当前位置: 首页 实时讯息

央视新闻:吉法润参乡丨给“人参官司”开良方 九成纠纷就地化解

2025-03-26 00:51:12     阅读量:100

从田间地头的参苗到闪亮的地理标识,一株人参的“法治之旅”藏着怎样的司法智慧?如何把“百草之王”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总台吉林总站联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吉法润参乡》特别策划,讲述人参产业背后的法治故事。



吉林省抚松县作为国内重要的人参交易集散地,2024年人参全产业链交易额达186亿元。随着产业繁荣,相关法律纠纷激增。同年6月,当地法院在人参核心产区万良镇设立人参产业法庭,针对行业标准缺失难题,创新“参业专辅”机制,截至目前审结案件近300件,息诉率超90%。

人参产业法庭庭长韩宝国介绍,当地人参育种纠纷、初级加工纠纷占比较大。此类问题长期依赖祖辈流传下来的经验方法进行判断,缺乏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容易产生纠纷,同时也给法院审判带来难题。

△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万良人参产业法庭庭长 韩宝国

在人参初加工环节,产生的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前不久“人参产业法庭”判决了一起案件。刘某与王某约定由刘某将西洋参红参棒加工切成红参片,却未明确加工损耗比例及加工费支付方式。王某取走加工品并出售后,刘某索要加工费,王某以参片斤数不足,主张用损耗抵加工费。法院审理难点在于,货物已售,难以对货物干湿程度及损耗作出直接认定。法官借助专家辅助人,了解人参加工损耗相关专业知识,并聘请“人参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同时,依据“准确适用交易习惯及惯例”的审判思维,综合双方证人证言,酌定损耗率为10%,依法判决王某给付刘某加工费5988元。双方当事人未上诉。

而在执行阶段,人参作为被执行标的物,因受市场供需、品质差异等复杂因素影响,价格波动频繁,也给司法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孙某因欠款被抚松县法院依法执行其种植的人参。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孙某将人参运到万良长白山人参市场出售。其间,孙某私下找到第三方合谋以低于市场指导价格三成的金额虚假交易,第三人再将差价款私下给付孙某,从而逃避执行,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20余万元。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承办法官根据市场公布的指导价格进行广泛走访询价并现场公开变卖,最终以高出市场指导价格两成的金额变卖成功,卖得执行款共计102万元,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

△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院长 宋永辉

抚松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永辉介绍,为更好处理人参产业相关纠纷,要求法官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与行业协会建立常态交流,全面了解人参产业的运作模式,从“门外汉”变为“行家里手”。此外,通过对过往大量判例的梳理总结,也将为人参行业未来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提供重要参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初审:于海

复审:李慧龙

终审:王巍

返回顶部